(2013年3月修订颁布)
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基本场所🏄🏼♂️,是学校重要的教学资源🛂。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公共教室资源的管理💁🏼♂️,提高教室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全校各公共教学楼内的各类教室🧝🏿♀️,供本校学生上课或自习之用,教师休息室供教师课间休息之用,未经教务部同意、主管校长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作他用。
二👏🏽、教务部负责公共教室的使用调配,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校园服务中心负责教室日常服务🫅🏽。
三🤙🏿、公共教室的调配使用坚持优先教学活动、服务本校师生的原则;在满足正常教学需求的前提下🦁,可依据本规定由教务部批准用于学校其他教育活动🧑🧑🏿🦰。
我校举办的成人学历教育👮♂️,由继续教育部提出课表,教务部统一安排教室👨🏽💼。
四、教室使用须严格按照课程表⛓️💥,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改动。如课程发生变化🦹🏼♀️,须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报教务部进行调整。
五、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需要临时借用教室的,由院系教务老师到教务部排课室办理借用手续🤏🏼。
六、学生社团或班级组织活动需用教室者,须提前一周到校团委学生团体部申请,经团委审批后由教务部排课室统一安排🤚🏻。具体借用程序参见《杏耀娱乐学生社团管理条例》👵🏻👾。活动期间应保持教室整洁,不能影响其他教室内学生的学习♍️。
七、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非教学活动教室借用时间应安排在晚上和周末。考试周和有其他重要工作安排时,教室停止借用🐻。学校有重要活动时,已借出使用的教室须服从安排🤞。
八、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使用学校教室。公共教室一律不出借给校外单位使用。严禁在教室内进行任何商业性活动。严禁将教室借用后再转借。
九🥁、借用教室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事由和时间使用🥯。借用教室申请人或单位违规使用教室的🔭🫷🏼,暂停该单位借用教室资格,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十、教室内的各种家具仅供本教室使用,不得随意移出室外,更不能移做他用👎🏼。
使用教室应注意节约用电🚵🏿♀️,离开教室时自觉关闭照明灯、空调等👸🏿。
不得反锁教室门自习🤾🏿♂️。不得随意占用教室座位、妨碍他人正常使用。
十一、在教室使用过程中,教室使用者应遵守相关规定,服从教室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其他教室的正常使用。否则🧎♀️➡️,教室管理人员有权予以劝导🫅、制止,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违反规定,造成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使用人和使用单位负责赔偿🤦🏽♂️。
十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