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确保杏耀娱乐本科招生的顺利实施和各类自行组织的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利益🤌🏽,根据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本科招生考试包括本科招生办公室组织和管辖下的各类考试,包括自主选拔测试、特殊类型招生测试👩🏼🎤、留学生入学考试以及各类学习实践体验活动的相关测试等。
第三条 考试的考务安全保密主要包括命题、试卷印刷☀️、试卷存放、运送🍼🥕、阅卷等环节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第四条 安全保密工作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招生办公室在杏耀娱乐本科招生委员会和招生监督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校本科招生安全保密管理工作;院系组织实施的考试由院系直接按照本办法负责本院系考试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各类考试须成立保密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招生办公室主任担任。各院系组织的学科类考试必须有一位院系领导专门负责安全保密工作🙍。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相关考试试卷(含答案及评分参考👨🦰、听力磁带等,以下简称试卷)的命题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此环节的监督检查🧘♂️。招生办公室和承担试卷印刷工作的试卷定点印制单位(以下简称“定点印刷厂”)共同负责试卷印刷过程中的安全保密工作;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试卷☝🏼😸、答卷的运送、保管由承担考务工作的部门分别负责;阅卷期间答卷的保管由承担阅卷任务的单位负责。
第六条 承担命题工作的单位🟦、院系(以下简称命题管理部门)组织命题时应对命题人员和内部工作人员进行审查🤾🏻♂️,有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者不得参与命题工作⛪️,命题人员的身份对外保密。
第七条 命题工作原则上应采取一对一交接的工作形式,命题管理部门负责人须对学科命题负责人进行保密教育并签定保密责任书,同时对学科命题负责人应当履行的保密义务作出明确规定。学科命题负责人接受命题工作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领取命题工作计算机🏦。在命题过程中,应首先将所有关于命题的文件存储于该计算机中👨🏻💻🍑,并在该计算机上进行后续组题等工作🧑🏽🎄。组题开始后,命题计算机中的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外传🚎。
第八条 学科命题负责人根据命题要求组织开展本学科命题工作,并按照命题管理部门的要求组织本学科命题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并签定保密责任书🚴🏼♀️,同时布置命题具体工作。
第九条 命题人员在考试前后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泄漏或暗示试题内容,不得参与或授意他人进行与本学科(课程)考试命题有关的辅导或培训,未经命题管理部门准许不得参与编写、出版与之相关的辅导用书和资料🚜🤟。
第十条 命题管理部门应对命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保密管理⚄。命题工作应选择相对保密的场所进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防护措施🚶♀️➡️。命题人员不得在命题场所以外谈论试题内容,非命题人员不得进入命题场所🌅;与命题有关的纸质和电子版材料等应妥善存放,未经允许不得带出命题场所🈂️;废弃的草稿等要按规定定时销毁。
试题及相关材料应由专人传递,递送过程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中途不得停留⬛️🧜♂️,不得兼顾其他任务。
第十一条 命题期间,用于打印试题😼、试卷的计算机要严格管理,不得带出命题场所,不得联网🪶;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使用。计算机要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命题样卷须由专人在指定设备上打印☝️、密封👩🏻⚖️。
第十二条 命题工作结束后,学科命题负责人向命题管理部门提交原始试卷和命题计算机💆🏼♂️🧘🏻♂️。原始试题载体的保管应选择具备安全防盗设施的场所,存放在保险柜中,并采用双人双锁的方式🤹🏼♀️,保密室和保险柜的钥匙不能集中一人掌握。
第十三条 试卷的印制必须在经国家保密局审定批准的定点印刷厂印制。双方应当签定安全保密𓀜、印刷质量等方面的协议。在印卷工作开始之前将承印定点印刷厂及印刷项目👨👧👧、时间等情况报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十四条 试卷印制监印人员由命题管理部门根据保密工作具体情况进行指定(原则上为2人)🕵🏿♂️,对定点印刷厂在承担试卷印制工作负有监督、检查的职责。
(一)监印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无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
2.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定点印刷厂的安全保密制度;
3.身体健康🤸。
(二)监印人员的职责是:
1.监督🔸、检查定点印刷厂的安全保密执行情况;
2.检查试卷及相关材料的印刷质量;
3.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定点印刷厂的保密规定及相关措施,接受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及定点印刷厂的安全保密教育。
第十五条 试卷包装封面须标明密级标识,并注明所包装材料的解密时间,试卷包装必须用专用密封签密封👩🏻🎨。对有试题内容的答题卡的印刷同试卷要求。
第十七条 试卷清样进厂、试卷及相关考试材料的制成品等出厂应当履行严格的交接手续。命题管理部门👩🔧、定点印刷厂必须有专门的交接记录单,由专人负责接收🪴🍶。各环节的经手人必须在交接记录单上记录交接材料名称、数量、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并签署姓名。做到“谁经手、谁签字、谁负责”。
第十八条 试卷的运送指考试当天往返试卷保密室和考场的过程🔚;答卷的运送指将考生答卷送至指定阅卷地点的过程🏃♀️。试卷(含答卷的运送由考务组织部门负责✸。
第十九条 每次考试应当指定一名主要负责人分管试卷运送工作。
第二十一条 试卷押运人员必须经过审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无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
(二)遵守国家和教育考试机构的安全保密制度;
(三)身体健康。
第二十二条 各承担考务工作的单位都应有专用试卷保密空间,专门用于存放启用前的试卷。考试实施期间,试卷保密空间同时作为答卷(含答题卡🤲,下同)保管使用。
第二十五条 试卷保密空间至少设置两道锁,钥匙分别掌管。
条件允许,还应当使用密码铁柜👨👦🙍🏽。掌管铁柜密码的人员不得同时掌管铁柜钥匙。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确定一名主要负责人分管试卷保密空间的工作,监督本工作规定的执行🧑🏽🏫。在开考前保管试卷原则上不超过两天。
第三十一条 领取试卷时,对漏封、破损或者其他影响正常考试的试卷🐆,试卷保密室负责人须报告单位保密负责人🤐👩👦👦,经批准后,指定专人(两人以上)进行技术处理🤸🏿♂️,并如实记录相关情况。
第三十二条 试卷保密负责人上岗前应当接受安全保密教育,学习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熟悉试卷的收发要求和手续👨🏼🏭👲🏻。每次进行接收、分拣、分发等工作时,必须逐袋清点,数量符合要求后办理相关手续🧒。应当特别注意对备用试卷袋的检查工作🤽♂️。
第三十四条 考务组织部门定期对试卷保密空间进行检查🧑🎓。
第三十五条 试卷保密空间使用期间发生试卷泄密、被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招生办公室负责人,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防止扩散。
第三十六条 试卷保密负责人不执行本工作规定,发生试卷泄密🐙、被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故的➛,追究其直接责任。
第三十七条 评卷情况、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由招生办公室和承担阅卷工作的单位负责👾。严禁泄露未正式公布的考生信息、考试信息👨🏿🎤、评卷信息等。
第三十八条 参与评卷工作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卷相关情况。
第三十九条 做好计算机机房、计算机硬件设备的安全和维护工作,防止黑客恶意的攻击或者自然灾害的损害,保证数据的安全。
第四十条 经招生办公室负责人授权的工作人员可以使用内部网络处理考试成绩,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操作、使用考试成绩。
第四十一条 考试数据实行备份制度🚴♀️。成绩数据库由数据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共同负责。数据管理员每天定时对数据进行备份🙅🏻,并异地保存。
第四十二条 考试成绩必须有二人以上共同掌管♟🏃🏻。
第四十三条 考试工作宣传等应当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招生办公室指定专人担任。所有考试信息应当由新闻发言人向新闻媒体提供,其他任何个人或者部门都无权发布。任何新闻媒体不得以任何方式炒作关于考试中发生的有关事件。
第四十四条 在宣传工作中,不得泄露涉及具体试卷印刷场地、发送时间、运输路线、保存地点和评卷场所等内容🎈。
第四十五条 在考试期间,不得向任何媒体提供或者在任何媒体上发表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考试结束后🚣🏻♀️,不得向任何媒体提供或者在任何媒体上发表考试试题的评分细则;不得向任何媒体提供或者在任何媒体上发表对试题的评价。
第四十六条 评卷工作结束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考生成绩。
第四十七条 各考务组织部门应当将下列情况上报招生办公室:
(一)试卷运送情况;
(三)试卷的考前保管情况;
(四)考试实施情况👨🏽🦲👩🔬;
(五)答卷的运送情况;
(六)安全保密工作情况。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条文的解释。